垫付工程款的认定
导读:
民法典关于垫资工程的规定
法律分析:禁止“垫资施工”,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不得随意压缩工期,政府投资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确定并严格执行建设工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法律分析:目前,工程垫资在法律上没有禁止,属于有效法律行为。但为避免风险,可以在施工合同中约定甲方应当在工程竣工交付前支付全部或大部分垫资款,否则可以拒绝交付已经完工的工程。
法律分析: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费用,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
法律分析:政府投资项目不得垫资施工,但是其他的垫资施工是可以的。
工程垫资的法律性质?
对于工程垫资的性质,最高院在《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纷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正文中没有涉及,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一书仅从反面进行了排除性的陈述:一是垫资合同不是单纯的借贷合同。
法律分析:工程建设中是允许垫资的,所以是合法的。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
工程垫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建筑施工合同中的垫资 带资、垫资施工发生的主要原因:当前建筑市场供大于求建设方强行要求施工方垫资承包以转嫁资金缺口;有些建筑施工企业以带资、垫资作为不公平竞争的一个手段。
施工单位垫付工程款合法吗
1、如果建筑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分两种情况处理: (1)可以修复的,修复后经竣工验收合格,应由承包方承担修复费用; (2)修复后不合格的,将不支付承包人的工程价款。
2、法律分析:工程垫资指的是建设施工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承包方先行垫付工程款,工程完工验收后,再由建设单位支付的。当建设单位和承包方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时,工程垫资行为可以被法律保护。
3、即:垫资行为并不违法,可以约定利息但不得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不约定则无);如没有明确约定为垫资的,则按工程欠款处理。
4、开发商要求施工单位签订全额垫资合同但是迫于甲方压力签订不合法。根据查询相关资料信息显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承包方垫付工程款是允许的,但建设单位就垫资问题应该与承包方签订合同进行约定。
5、带资、垫资合同是指建设工程的承、发包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时明确约定,建设单位不预付工程款,而由施工单位自带资金先行施工,工程实施到一定阶段或程度时,再由建设单位分期分批地给付施工单位工程款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6、法律分析国家曾一度严令禁止所有工程项目垫资施工。禁止垫资施工,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不得随意压缩工期,政府投资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确定并严格执行建设工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工程垫付款清偿怎么规定?这篇文章告诉你
如果当事人双方没有约定,那么,垫资部分按照工程欠款处理;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的,承包人也不得请求支付利息。【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8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
如果当事人双方没有约定,那么,垫资部分按照工程欠款处理;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的,承包人也不得请求支付利息。
在委托关系中,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保证人以自己的财产对主债权人进行清偿并使得主债务人免责,构成了必要费用之支出,当然有权对主债务人请求返还。
第一,总包单位的先行清偿责任。总包单位应存储工资保证金,可建立工资代发制度,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并在下层分包、转包单位欠付工资时,履行先行支付义务,然后享有向分包、转包单位追偿权。
垫付工程款的法律法规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即:垫资行为并不违法,可以约定利息但不得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不约定则无);如没有明确约定为垫资的,则按工程欠款处理。
法律主观:如果建筑工程质量合格,可以参照合同约定的结算工程价款进行结算。
法律主观:垫付 工程款 纠纷可以向 管辖 地法院起诉解决。
带资、垫资施工的直接后果是造成拖欠工程款的现象突出。
工程建设包含人工、材料等在内的投入可由发包人预支,也可由承包人垫付。因此,工程垫资属于是完成工程建设这一履约义务的实现方式之一。工程垫资不必然地导致工程款的拖欠。
工程合同知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垫资条款有效吗?
1、据此,《通知》作为部门规章之下的一个规范性文件,不属于法律或行政法规,也不能成为认定垫资的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法律依据。
2、法律主观:垫资的建设工程合同合法。当事人可以对垫资和垫资利息进行约定。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
3、工程垫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建筑施工合同中的垫资 带资、垫资施工发生的主要原因:当前建筑市场供大于求建设方强行要求施工方垫资承包以转嫁资金缺口;有些建筑施工企业以带资、垫资作为不公平竞争的一个手段。
4、垫资施工合同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就是有效:双方当事人意思真实表示;符合合同的构成要件;当事人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不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5、工程垫资是履行合同的一种方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就其内容来讲,属于一种特殊的承揽合同。
6、以下几种就是法定的没有效力的合同,除此之外一般来说合同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不构成无效,必须同时满足“损害国家利益”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