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决算未约定给付期限
导读:
工程款未约定支付时间,诉讼时效如何起算
1、这种情况在实际操作中诉讼时效按20年计算。
2、建设工程未结算诉讼时效怎么起算 建设工程未进行结算的,诉讼时效从施工单位知道权利被侵犯时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是三年。
3、法律主观:工程款 未结算 诉讼时效 不起算。 诉讼时效期间 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
工程决算有没有时间限制
1、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45天 (四)5000万元以上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60天 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在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确认后15天内汇总,送发包人后30天内审查完成。
2、有时间要求的。这不是单纯的对工程审计进行时间限制,而是对竣工结算审查进行限制,结算审查当然包括了工程审计工作。
3、竣工结算时间的规定 建设工程竣工后28天内做结算。
4、竣工决算和结算不是一回事。前者是建设单位编制的,后者是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前者,真不清楚有何规定。但后者有相关规定审核时限为:2000万-5000万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45天,5000万以上为60天。
5、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在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确认后15天内汇总,送发包人后30天内审查完成。
结算争议,合同约定计息标准、未约定欠付工程款时间,欠付款利息从什么时...
工程欠款的利息支付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1)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2)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该条的三项规定都是将支付利息和支付工程款确定在同一时点。可以说,这条规定在一定程度上明确了利息到底是作为损失还是孳息的问题。
付款要确定付款依据,发包方常以“结算尚未完成,付款没有依据”为理由拖欠款项。
利息从应付工程款之日计付。对于如何确定“应付工程款之日”,司法解释区分不同情况分别作了以下规定:当事人对工程款支付时间有约定的,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以双方约定的付款时间作为计付利息的开始时间。
答案:当事人对欠付工程款利息计付标准没有约定时,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协商或者通过诉讼解决争议。
建设工程合同付款时间如何规定
工程结算的时间如何规定 建设工程竣工后28天内做结算。
如果当事人有约定的,约定之日为支付日期,没有约定的,工程实际交付之日是付款日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二十七条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开始计付。
(1)时间规定和总额控制。建筑安装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一般实行月中按当月施工计划工作量的50%支付,月末按当月实际完成工作量扣除上半月支付数进行结算,工程竣工后办理竣工结算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