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工程款兑账清单
导读:
行政单位基建账务处理
预收账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一般作为流动负债体现在各期末的资产负债表上。若是超过一年的,则称为“递延贷项”。
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新制度的要求,在按国家有关规定单独核算基本建设投资的同时,将基建账相关数据并入单位会计大账。新制度设置了在建工程科目,该科目为新设科目。
第三十二条 基建收入应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后收入按以下规定处理: 经营性项目基建收入的税后收入,相应转为生产经营企业的盈余公积。 非经营性项目基建收入的税后收入,相应转入行政事业单位的其他收入。
应付工程款会计分录
支付工程款业务会计分录如下:借:在建工程,贷:银行存款。企业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时,按补付的工程款作如下分录:借:在建工程,贷:应付账款。按照决算报告转入固定资产:借:在建工程,贷:在建工程。
支付转包工程款会计分录:新准则: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分包成本/合同履约成本,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若涉及),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当建设单位支付工程价款时,施工企业会计处理: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账款。注:收取工程款不应确认会计收入。
建设单位用基建拨款购建的自用固定资产,购建完成交付本单位使用时,如何...
1、建设期间在基建账反映,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工程完工交付使用后,将该项资产转入单位经费账,经费账应记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基金。同时,在基建账进行账务处理,借:基建拨款 贷:固定资产。
2、单位经费户拨款至基建户时,根据资金的性质进行账务处理。借:拨出经费或结转自筹基建---××基建 贷:银行存款 基建项目竣工结算后,经费户的帐务处理。
3、建设单位用基建投资购建的在建设期间自用的固定资产,也通过本科目核算。工程竣工后,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编制竣工决算,办妥竣工验收和资产交接手续,才能作为交付使用资产入账。
4、本人认为事业单位基建完工交付使用时,应先在本事业单位增加”固定资产“。然后,根据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经相关部门审批后冲减”固定资产“。即;交付使用时,借:固定资产,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5、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实行独立核算的建设单位,包括当年安排基本建设投资,当年虽未安排投资但有在建工程、有停缓建设项目和资产已交付使用但未办理竣工决算项目的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