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概部分是否拿不回工程款
导读:
工程结算超概算怎么处理
1、不是国家直接投资的项目,超概算由投资方与乙方签订的合同办理。如果是国家直接投资(目前基本没有),不允许超,超出部分有建设单位自己处理。
2、工程结算超概算处理是重审批概算,或者做成不超概。合同管理不当造成超概算。基础建设工作专业性强,环节多。有些建设单位因缺乏工程技术人员,在签订工程建设合同时,对工程价款结算依据、方式考虑不全,以致造成投资超概算。
3、不超过10%的可作为签证、增加、变更工程,超过10%的亦不用再进行招标,只需与原施工单位签订补充协议就可,前提是前施工单位够施工资质,而你们又同意他们的报价。
4、严格执行招标投标制,择优选择施工队伍;健全设计变更审批制度;严把工程结算关;完备隐蔽工程现场签证手续;认真贯彻执行工程建设监理制度。
在政府工程当中,如果中标者在施工后结算工程款超概算,涉及违规吗?法律...
1、违反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概算调整管理的通知》规定。
2、这个不算违法,因为没有超过总造价的百分之十,一般工可阶段以及初设的时候都会估计大一点,这样才能包住总造价。如果超过了百分之十,在你们施工之前,工可会重新批,立项都可能重来,很麻烦的。
3、工程结算是必须有合法的依据。在施工的过程中,工程结算的依据之一就是按照已经完成的工程进行结算,根据累计已经结算的工程价款占合同总价款的比例,并且能够近似反映出工程的进度情况。
4、目前工程总承包的结算争议中的一大难题是合同价格考虑调整因素后超出工程概算。概算问题的规定 按照《政府投资条例》规定,核定的投资概算是控制政府投资项目总投资的依据。
5、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没有约定的可以参照相关法律。法律分析工程结算超出合同约定的价格,要根据实际施工的情况分析。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
关于超概算的相关规定
1、概可超估,预算不允许超过概算(总额与分项都不可超概)。
2、决算不能超过预算,预算不能超过概算,概算不能超过估算。标底是由招标人组织专门人员为准备招标的那一部分工程或设备,或工程和设备都有而计算出的一个合理的基本价格。
3、涉及概算超过投资估算的幅度正好等于10%。
4、由投资主管部门提出初审意见报政府批准后批复立项;设计概算超过投资估算10%或者设计概算中工程建设费超过投资估算中工程建设费10%的,必须重新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或修改初步设计。
超概预算违反了哪条法律规定?
1、违反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概算调整管理的通知》规定。
2、法律分析:概算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在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委托评审后核定。概算包括国家规定的项目建设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基本预备费、价差预备费等。
3、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二十九条“按照规定必须列入预算的收入,不得隐瞒、少列,也不得将上年的非正常收入作为编制预算收入的依据”。
4、第二条预算、决算的编制、审查、批准、监督,以及预算的执行和调整,依照本法规定执行。
工程结算超概算10%的规定
1、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投资估算与初步设计概算之差,应控制在投资估算的10%以内。
2、不超过10%的可作为签证、增加、变更工程,超过10%的亦不用再进行招标,只需与原施工单位签订补充协议就可,前提是前施工单位够施工资质,而你们又同意他们的报价。
3、由投资主管部门提出初审意见报政府批准后批复立项;设计概算超过投资估算10%或者设计概算中工程建设费超过投资估算中工程建设费10%的,必须重新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或修改初步设计。
4、工程竣工结算总额可以超过合同价的10%以上。竣工结算书是一种动态的计算,是按照工程实际发生的量与额来计算的。
5、工程预算和决算差距不能超过10%。清单规范规定一般为10%-15%,结算时按实际发生的变更、索赔以及签证等费用冲减暂估金额,余额归甲方,超出部分甲方追加。
国家对建设工程概算超概如何处理
目前,法律规定将全口径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活动纳入监管范围,今后政府投资项目将实现中标价就是工程造价,超概算将被问责。同时重大项目应向社会进行发布,相关的行业主管部门,应将项目信息对社会进行公示。
由投资主管部门提出初审意见报政府批准后批复立项;设计概算超过投资估算10%或者设计概算中工程建设费超过投资估算中工程建设费10%的,必须重新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或修改初步设计。
如果是国家直接投资(目前基本没有),不允许超,超出部分有建设单位自己处理。法律分析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提高设计深度,优化设计方案;积极推行限额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