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供材料工程款合同
导读:
【律师手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甲供材料的结算纠纷处理问题
1、在司法实践中,工程价款结算涉及甲供材料的争议主要存在以下两点:其一, 甲供材料领用量与定额用量或施工图含量不符的结算纠纷处理 。其实,甲供材料实际消耗量本身也需要再到施工合同履行完毕才能确定。
2、甲供材结算时,处理方法:甲供材结算的时候按原价扣除,其他费用不扣除。甲供材就是甲供材料。甲供材料就是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这是在甲方与承包方签订合同时事先约定的。
3、需要按照合同规定的结算方式处理。原则上这样处理是合理的,但也会出现不合理的情况,就是材料实际消耗量与供应量出现差别时会纠缠不清。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材料超欠供”的问题。
4、在最近的一个案子的谈判中,涉及固定总价施工合同结算纠纷处理的问题。固定总价施工合同也俗称“闭口合同”或“包死合同”,作为律师,对于建设工程纠纷中的一些俗语也要有所了解,这样交流起来也相对顺畅。
5、扣除材料费用就可以了,安装费、利润、损耗照旧要收的。在总包合同里扣除这部分材料款就可以了。
6、建筑工程结算中,甲供材结算的时候按原价扣除,其他费用不扣除。
甲供合同的税率
分析详情施工方可以选择一般计税方法,适用9%税率,也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适用3%税率。
所以,甲方的新项目只能是适用于一般计税方法,也就是11%的增值税税率。
增值税的计税方法有两种,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税率分别是11%和3% , 一般计税方法进项可以抵扣,简易计税方法进项不可以抵扣。
营改增后,甲供工程可选择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的“征收率”计税。
合同约定为甲供材,但在实际施工中甲方没供任何材料,该项目必须按一般计税方法,依照10%的增值税税率计算交纳增值税。
合同上怎么注明甲供材
“甲供材料”简单来说就是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这是在甲方与承包方签订合同时事先约定的。凡是由甲供材料,进场时由施工方和甲方代表共同取样验收,合格后方能用于工程上。
一:在人材机表格中进行操作,将甲供材选择为“完全甲供”或“部分甲供”,定义为甲供材料。二:甲供材料费是指材料由甲方供应,预算价进,再按预算价以工程款的名义退还甲方,扣除1%的保管费。
甲供材在合同要明确数量,或计算依据。个人认为只能根据定额量计算,甲乙双方按定额量结算,超供的按市场价加采保费扣,乙方节余的归乙方或双方另行协商奖励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