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付工程款法院管辖吗
导读:
工程款被专属管辖受法律保护吗
也就是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不适用专属管辖,而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适用合同纠纷的一般地域管辖原则管辖。
法律主观: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属于专属管辖 。根据《 民事诉讼法 》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
法律分析:工程款纠纷属于专属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院有管辖权的限制,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的纠纷一般都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专属管辖,这就是说发生争议只能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法律主观:属于。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 管辖 。不动产纠纷属于专属管辖,所以建设工程纠纷是属于专属管辖的。
建设工程款纠纷管辖权
1、法律分析:建设工程款纠纷是专属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法律主观: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管辖的规定 是,如果建设工程已经建成的,由建设工程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如果还未开工的,则当事人有约定的,由其约定的法院管辖;无约定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 合同履行地 的法院管辖。
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般由合同约定的履行法院管辖,但合同没有约定时,由发包人接受图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4、地域管辖是指同级人民法院在受理第一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权限分工。对于一般的合同争议,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5、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适用专属管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6、法律主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纠纷管辖法院 为该建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
工程合同纠纷的管辖
1、法律主观: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管辖的规定 是,如果建设工程已经建成的,由建设工程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如果还未开工的,则当事人有约定的,由其约定的法院管辖;无约定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 合同履行地 的法院管辖。
2、法律分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诉讼管辖规定是:施工合同纠纷由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或者由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管辖,既涉及地域管辖,也涉及级别管辖。级别管辖 级别管辖是指不同级别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权限分工。一般情况下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
4、建设工程施工 合同纠纷的诉讼管辖为 合同履行地 法院。建设工程施工 合同的履行地 为施工行为地,所以由施工行为地法院管辖。
5、法律分析: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管辖地的按合同约定管辖。
6、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工程款纠纷管辖权
1、法律主观:工程款纠纷向法院起诉的时效是三年。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2、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般由合同约定的履行法院管辖,但合同没有约定时,由发包人接受图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3、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4、对于工程款纠纷管辖权问题,也就是合同管辖问题,一般由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5、法律主观:可以去工程所在地或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管辖 法院应该是区或者县人民法院。 拖欠工程款 属于 民事纠纷 ,清欠办只负责农民工 工资 ,所以应该在应付 工程款 之日起两年内到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