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处理)_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包括哪些

导读:
施工合同纠纷处理的五大核心问题
一、哪些情况下施工合同会被判定无效
施工合同在三种情况下会被认定为无效。第一种是承包方没有建筑施工资质或超过自身资质等级承接工程。第二种是没有资质的施工方冒用有资质企业的名义开展工程。第三种是按规定必须招标的工程未经招标或中标结果无效。
当合同被判定无效但工程通过验收时,承包方可以要求按合同约定获得工程款。如果验收不合格且无法修复,承包方拿不到工程款。如果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且发包方有过错,发包方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二、工程款支付争议怎么处理
关于垫资问题,双方有明确约定的按约定执行,但利息不能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没有约定的按工程欠款处理。如果只约定了垫资没约定利息,法院不支持利息请求。
工程验收合格后,发包方必须按约定支付工程款。如果验收不合格,参照合同无效的情况处理。当双方对工程量有争议时,以施工过程中的书面记录为准。无法提供书面证明但能证明发包方同意施工的,可通过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工程量。
三、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施工合同
当承包方出现四种情况时,发包方可以解除合同。包括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义务、拖延工期且催告后仍不完工、工程质量不合格且拒绝修复、非法转包或分包工程。
发包方出现三种情况时,承包方也可以解除合同。包括拖欠工程款、提供不合格建筑材料、不履行协助义务。无论哪方解除合同,违约方都要赔偿对方损失。
四、工程质量问题如何划分责任
因承包方过错导致质量不达标的,发包方可要求减少工程款。若发包方提供有缺陷的设计方案、不合格建材或指定违规分包,需承担主要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责任比例分担。
特别要注意的是,如果发包方未经验收就使用工程,之后不得以使用部分质量问题索赔。但承包方仍需对地基和主体结构质量负责,期限为工程合理使用寿命。
五、纠纷解决的具体操作要点
出现争议时,建议先确认合同有效性。有效合同按约定主张权利,无效合同需收集已完工且验收合格的证据。追讨工程款时要注意诉讼时效,从应付工程款之日起算。
实际操作中需重点保存施工记录、验收文件、往来函件等证据。涉及专业问题时,可申请司法鉴定但要注意鉴定范围。选择诉讼管辖地时,应当向工程所在地法院起诉。
对于违法分包导致的纠纷,实际施工人可将转包人、分包人和发包人列为共同被告。发包人仅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这种处理方式既保护了农民工权益,又防止发包方承担过度责任。
典型案例处理原则
当出现"阴阳合同"时,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为准进行结算。约定固定总价合同的,一方不得擅自要求造价鉴定。已签认的竣工结算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发包方逾期不答复视为认可。
关于利息计算,有约定的按约定,无约定的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付款时间不明的分三种情况认定:工程已交付的以交付日为准,未交付的以提交结算文件日为准,既未交付也未结算的以起诉日为准。
保修责任方面,施工单位未及时维修导致损失的需全额赔偿。若业主也存在过错(如擅自改动结构),双方按过错程度分担责任。这个规定促使双方共同重视工程维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