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竣工验收工程款如何结算
导读:
建筑施工合同无效工程价款如何结算
1、法律主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双方应当按照施工方实际已完成的工程量结算付款。
2、法律主观:建设工程合同 无效后,如果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3、因此,只要建设工程经过验收合格,即使确认合同无效,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结算工程价款。 在司法实践中,遇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确认无效后,一方当事人要求按照工程定额为标准,计算工程款。
4、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其适用前提应为备案的中标合同合法有效,无效的备案合同并非当然具有比其他无效合同更优先参照适应的效力。
部分施工但未经竣工验收的工程可否要求结算工程款
1、未经竣工验收的工程可否要求结算工程款,这要看工程的合同是怎样要求的。按照合同的约定结算工程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合同中约定不明确的。
2、工程结算付款一般是按双方签订的合同作为支付依据;工程没有完工但达到莫个形象节点,如合同有约定,可要求支付工程进度款。
3、未竣工验收可以结算吗 (一)为竣工验收不能结算。 (二)一般情况下需要有竣工图、竣工验收报告的。工程预算竣工做完后才能财务工程决算。收入都没确定是无法做财务工程决算报告的。
4、法律分析:未验收工程不可以结算。工程结算必须具备工程合同、验收合格资料、施工单位的结算书、施工图、竣工图、隐蔽资料、设计变更资料、相关联系单、现场签证单、材料审批单价等材料。
5、未支付工程款:如果法院认为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适的施工质量,可能会判决甲方不需要支付全部工程款。法院可能会考虑合同中关于验收标准和质量要求的条款,以及双方之间的沟通记录。
6、法律分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再支付工程款,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后,无正当理由在合同约定期限或合理期限内未组织竣工验收,其又以工程未验收为由拒绝支付工程款的,法院不予支持。
无效施工合同的工程款如何结算
1、法律主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双方应当按照施工方实际已完成的工程量结算付款。
2、法律主观:转包合同无效结算工程款的方式是:只要工程质量经验收合格的,就可以请求发包人支付价款;但质量不合格的,发包人可以不支付价款;可修复的,承包人需支付修理费用。
3、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可以要求发包人参照合同约定结算支付工程价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未验收工程可以结算吗
法律分析:未验收工程不可以结算。工程结算必须具备工程合同、验收合格资料、施工单位的结算书、施工图、竣工图、隐蔽资料、设计变更资料、相关联系单、现场签证单、材料审批单价等材料。
法律分析:不能。一般情况下需要有竣工图、竣工验收报告的。工程预算竣工做完后才能财务工程决算。收入都没确定是无法做财务工程决算报告的。处理办法:敦促技术部门做竣工图,敦促预算部门及时与甲方做竣工决算。
未竣工验收可以结算吗 (一)为竣工验收不能结算。 (二)一般情况下需要有竣工图、竣工验收报告的。工程预算竣工做完后才能财务工程决算。收入都没确定是无法做财务工程决算报告的。
不可以。工程未竣工验收的,应当等竣工验收后才支付工程款。验收合格的,按约定支付工程款;验收不合格,修复后仍然不合格的,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法律分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再支付工程款,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后,无正当理由在合同约定期限或合理期限内未组织竣工验收,其又以工程未验收为由拒绝支付工程款的,法院不予支持。
未竣工验收的工程怎么结算工程款
1、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未竣工的工程,一般情况下不能办理结算。但是特殊情况下可以办理:固定单价承包合同约定,可以分阶段结算的,可以按照已经完成的工程量办理结算,但是必须经过,对设计的功能验收合格。
2、按合同的结算条款对已经完成的部分进行结算,如果有包干的措施费,比如外脚手架使用费,可按实际完成比例折算。按合同的结算条款对已经完成的部分进行结算,如果有包干的措施费,比如外脚手架使用费,可按实际完成比例折算。
3、法律分析:民法典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4、(一)工程未竣工结算前的工程价款结算的会计核算《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规定:“如果工程施工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企业应当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工程合同收入和工程合同费用。
工程未竣工如何办理结算
1、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未竣工的工程,一般情况下不能办理结算。但是特殊情况下可以办理:固定单价承包合同约定,可以分阶段结算的,可以按照已经完成的工程量办理结算,但是必须经过,对设计的功能验收合格。
2、按合同的结算条款对已经完成的部分进行结算,如果有包干的措施费,比如外脚手架使用费,可按实际完成比例折算。按合同的结算条款对已经完成的部分进行结算,如果有包干的措施费,比如外脚手架使用费,可按实际完成比例折算。
3、(三)处理办法:敦促技术部门做竣工图,敦促预算部门及时与甲方做竣工决算。两者完成后,财务部门做财务竣工决算。
4、(一)工程未竣工结算前的工程价款结算的会计核算《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规定:“如果工程施工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企业应当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工程合同收入和工程合同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