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进度款(关于工程进度款支付的最新国家规定)_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一般是多少

导读:
五个要点看懂工程款和进度款的区别
第一点:两种款项的定义不同
工程进度款是施工过程中按月支付的费用。施工单位完成一定工作量后,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分期支付。这种付款方式保证施工单位在长期施工中有足够资金周转。
工程结算款是工程全部完工后支付的尾款。施工单位在竣工验收合格后,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合同条款,向建设单位申请最终付款。这笔钱包含工程质量保证金扣除后的剩余金额。
第二点:支付时间有先后顺序
进度款在施工期间定期支付。常见做法是按月结算,每月25日施工单位提交已完成工作量报告,监理单位审核后在下月10日前支付。这种方式确保施工单位不会因资金短缺停工。
结算款在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施工单位需要在完工后28天内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建设单位在收到资料后3个月内完成审计。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6个月,但需双方书面确认。
第三点:计算方式存在差异
进度款按已完成工程量计算。监理单位每月核实施工进度,按合同约定的单价计算应付金额。通常支付比例在70%-80%之间,具体比例在招标文件中写明。
结算款按实际完成总量计算。需要扣除已支付的进度款、质量保证金和违约金。最终金额由建设单位委托的审计单位确认,双方对结果有异议时可申请第三方复核。
第四点:法律要求不一样
进度款支付受《施工招标文件》约束。文件规定施工单位要在每月底提交付款申请,监理单位7天内完成审核。建设单位收到审核报告后,必须在28天内完成付款。
结算款遵循《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办法要求建设单位在收到完整结算资料后,3个月内完成审计并付清尾款。逾期未付需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第五点:常见问题处理方式
进度款拖欠可申请停工。合同一般规定拖欠超过60天,施工单位有权暂停施工。停工期间的人工费、设备租赁费由建设单位承担。
结算款争议可走法律程序。双方对审计结果有分歧时,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期间施工单位可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建设单位银行账户。
实际操作中的注意事项
施工单位要保留完整施工记录。包括每日工作日志、监理签字确认的进度表、材料进场验收单。这些资料是申请付款的重要依据。
建设单位需建立付款台账。详细记录每笔进度款支付时间、金额,避免重复付款。结算阶段要核对合同变更单,确认增减工程量的计价方式。
监理单位承担审核责任。发现虚报工程量要及时通报,三次以上虚假申报可建议更换施工队伍。付款证书要注明"不作为质量认可依据",避免后续纠纷。
典型案例分析
某住宅楼项目出现进度款争议。施工单位申报当月完成80%外墙工程,监理核查发现实际进度仅为60%。双方调取监控录像发现存在夜间虚报施工情况,最终按实际进度70%支付。
某市政道路工程结算时,审计发现隐蔽工程记录不全。施工单位无法提供地基处理的影像资料,导致相关工程量被核减30%。法院判决支持审计结果,施工单位承担举证不力责任。
重点条款解读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14.3条明确:进度款支付申请需附工程量计算书、材料检测报告。缺少任一项资料,监理有权退回申请。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结算款必须预留3%作为质量保证金。防水工程保修期5年内出现渗漏,可直接从保证金扣维修费。
理解两种款项的区别能有效防范风险。施工单位要把握进度款申报节奏,建设单位需严控结算审计流程。双方都应注意保存过程资料,遇到争议时才能快速举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