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复利相关法条
导读:
民法典关于复利的规定
1、法律分析:民间借贷复利是不合法的,超出法律规定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3、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复利后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4、民间借贷复利计息无效,如果复利计息的方式超出了法律规定范围的利息则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对于超出法律范围的利息可以不予支付,但是对于合理的本金及利息应当按时偿还。
5、(一)利率问题 对于民间借贷的利率,《民法典》作出了借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二)利息问题 法律对民间借贷的利息并无强制要求,有偿或无偿由双方约定。
6、法律分析:储户在银行存款,存款利息是按单利计算的。 买房,从银行贷款,银行往外贷的时候是按复利计算的。
工程款支付法律规定有哪些?
1、法律分析:工程款支付的法律规定(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十八条 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2、法律主观:工程款支付的法律规定是:工程款在建筑工程中的重要部分,工程款按支付阶段的不同通常可分为预付款、进度款、竣工结算款和质保金,一般由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
3、法律分析:项目无工程预付款。工程款按形象进度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80%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办理完结算并经审价确认后,付至结算价的95%,余款待保修期满(2年),无质量争议一次付清。项目无工程预付款。
4、法律主观:民法典对工程价款支付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零七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民法典对工程款支付的规定
1、法律分析: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2、法律主观:民法典对工程价款支付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零七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3、法律主观:工程款支付的法律规定是:工程款在建筑工程中的重要部分,工程款按支付阶段的不同通常可分为预付款、进度款、竣工结算款和质保金,一般由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
4、法律主观:拖欠工程款的法律规定的是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期限内支付价款。
5、法律分析:按月结算与支付:即实行按月支付进度款,竣工后清算的办法。分段结算与支付: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支付工程进度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