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工程合同纠纷)

导读:
北京市施工合同纠纷五大核心问题解析
一、如何认定施工合同中的挂靠行为
北京法院处理施工合同纠纷时,主要依据四种情形判断是否存在挂靠行为。第一种情况是没有施工资质的个人或企业借用其他公司的名义承接工程。第二种是低资质企业冒用高资质企业名义承包项目。第三种是没有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使用有资质企业的名义接工程。第四种是有资质企业通过合作名义让其他单位使用自己资质。
法院会核查合同签订过程、资金往来记录和实际施工情况。如果发现实际施工方与合同签约方不一致,且存在资质借用事实,就会判定为挂靠。但需要具体证据支持,不能仅凭怀疑就下结论。
二、施工合同必须包含哪些内容
有效的施工合同需要明确九个关键条款。第一要写清双方单位名称、地址和负责人信息。第二要规定工程范围、总工期和各阶段完成时间。第三要确定质量标准与工程造价。
第四要说明技术资料交付时间和材料供应责任。第五要明确付款方式与结算时间。第六要约定验收标准和争议处理办法。第七要注明保修范围和期限。第八要列出违约处理方式。第九要写明纠纷解决途径。
合同缺少关键条款可能影响法律效力。双方需要及时补充协议完善内容,避免后续争议。
三、施工合同纠纷的管辖规则
这类案件适用普通合同管辖规定,不按不动产专属管辖处理。根据最高法司法解释,纠纷由施工地法院或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施工地指主要工程实施地点,如果工程跨多个区域,可由主要施工区域法院受理。
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管辖法院,但必须选择与工程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约定不明时按法定管辖处理。需要注意起诉时要提供施工地点证明材料。
四、最高法关于施工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
最高法司法解释明确了三个重点问题。第一是案件管辖规则,强调按合同履行地确定管辖权。第二是合同效力认定标准,规定五种无效合同情形。第三是工程价款结算原则,提出质量合格即应付款的规定。
司法解释还规范了工程质量争议处理程序。如果验收合格后出现质量问题,承包方仍需在保修期内承担责任。对于工期延误赔偿,要求双方提供实际损失证据。
五、投标保证金的处理规则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有四种法定情形。第一是招标取消,招标方需退还本金加利息。第二是投标人按规定撤回投标。第三是合同签订后五日内。第四是投标有效期届满未中标。
五种情况可不退还保证金:开标后撤销投标、中标后拒绝签约、签约时附加条件、不交履约保证金、擅自修改合同条款。招标文件可以约定其他不退情形,但需提前明示。
利息退还分两种情况。因招标方原因取消招标的必须支付利息,投标人撤回投标的不需支付。双方可另行约定利息条款。
处理保证金纠纷时,法院会重点审查招标文件约定和实际履行情况。投标人需保留付款凭证和沟通记录,招标方要完善手续办理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