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总承包将施工全部分包(工程总承包将施工全部分包最高院)_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项目总承包

导读:
施工总承包分包问题五问五答
一、总承包单位能分包主体工程吗
法律规定总承包单位必须自行完成主体工程施工。《建筑法》第二十九条明确指出,施工总承包单位不得将主体结构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具体来说,建筑工程主体结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己负责。
《最高人民法院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和二十五条规定,违法分包情形下发包方需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总承包单位擅自分包主体工程,相关合同将被视为无效。实际施工方有权向发包方追讨工程款。
需要特别注意,主体工程不仅指地面可见结构,还包括地基基础等重要隐蔽工程。例如桩基工程作为地基基础的重要部分,也属于禁止分包的范围。
二、哪些工程允许合法分包
总承包单位可以将非主体工程分包给具备资质的单位。根据《建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包括勘察、设计、设备采购等专业项目。但所有分包行为必须获得建设单位书面认可。
具体可分包的工程类型有:装饰装修、防水工程、给排水系统、建筑电气、通风空调、电梯安装、智能建筑系统等专业工程。这些分项工程不涉及建筑主体安全,允许专业单位施工。
分包单位必须持有相应资质证书。例如防水工程分包需要防水防腐保温专业承包资质,电梯安装需要特种设备安装资质。
三、工程转包有哪些法律风险
法律严格禁止工程转包行为。《建筑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全部工程转包他人。转包行为包括整体转包和肢解分包两种形式。
违法转包将导致合同无效。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转包合同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发包方有权解除总承包合同,追回已付工程款。
转包方需承担行政责任和民事赔偿。建设主管部门可对转包单位处以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等处罚。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转包方与承包方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四、EPC总承包需要哪些资质
当前资质管理存在两种不同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必须同时具备设计和施工双资质。第二种观点允许单资质企业通过专业分包实施总承包。
建设部文件支持单资质企业开展总承包业务。根据建办市函[2003]573号文件,设计资质企业可承揽EPC项目,但须将施工分包给有资质单位。施工资质企业同理需分包设计业务。
实际操作中常见三种模式:设计施工联合体、设计主导型总承包、施工主导型总承包。联合体各方需签订共同承包协议,明确责任划分。
五、分包工程责任如何划分
总承包单位对工程质量负首要责任。《建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可直接向总包方或分包方追责。
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分包方对施工质量直接负责。劳务分包方仅对劳务作业质量负责,不承担工程整体质量责任。
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时,总包单位需先行赔付。总包单位赔偿后,可依据分包合同向责任分包方追偿。若分包方无赔偿能力,总包方需承担全部损失。
常见操作问题解析
设计变更不等于合同变更。总承包合同以业主要求为基准,施工图纸修改不必然导致合同变更。只有当修改内容超出原始约定范围时,才能主张合同变更。
工程监理权限需明确约定。在EPC模式下,监理单位主要监督工程质量,不应过度干预施工方案。总承包单位享有自主施工组织权利。
工程验收标准要提前确定。建议在合同中约定详细验收指标,包括性能参数、检测方法、验收程序等。避免因标准不明确产生纠纷。
风险防范建议
严格审查分包单位资质。除查看资质证书原件外,还需核实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资格证等文件。定期检查分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是否与备案一致。
完善合同条款约定。在分包合同中明确约定工程质量标准、进度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等内容。建议约定工程款支付与验收合格直接挂钩。
加强过程监督管理。总包单位应配备专业管理人员,定期检查分包工程进度和质量。关键工序施工必须进行旁站监督,留存影像记录。
典型案例分析
某住宅项目总承包单位将桩基工程分包,后被判定合同无效。法院认为桩基工程属于地基基础部分,是主体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总包单位被处以合同价款2%的罚款,分包单位需返工不合格桩基。
某EPC总承包项目因设计单位不具备施工资质引发纠纷。最终认定总包合同有效,但施工分包给无资质单位属违法行为。建设单位扣除总包单位20%工程款作为违约金。
某厂房项目总包单位将钢结构工程专业分包。因分包单位焊接质量不合格导致屋面坍塌。法院判决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连带赔偿建设单位全部损失,总计38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