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价款调整公式(工程合同价款调整程序)_工程合同价格调整计算

导读:
# 工程合同价款调整的五个关键场景
## 政策变动如何影响工程预算
签订工程合同时,双方需明确政策变化带来的风险责任。通常这类风险由发包方承担。确定政策调整基准日有两种方式:招标项目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为准,非招标项目以合同签订前28天为准。
政策变化导致的造价变动需要调整合同金额。但材料价格波动已在物价条款中约定的情况除外。若因承包方原因延误工期,在延误期间遇到政策变化,调价规则对承包方不利:导致费用增加的不得调高,导致费用减少的必须调低。
## 施工方案变更后的费用处理技巧
工程变更包含五种情况:增减工作内容、取消非转包工作、修改质量标准、调整工程参数、改变施工顺序。变更费用计算分为三种情形:
1. 工程量变化小于15%时,采用原清单单价
2. 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时,参照相似价格
3. 全新项目按市场价计算,需考虑报价浮动率
安全防护费必须按实结算。总价包干的措施费变更时,要扣除报价浮动因素。发包方取消原定工作导致承包方损失,应给予合理补偿。
当设计图纸与招标清单特征不符时,按实际施工情况重新定价。清单漏项导致的费用变更,参照工程变更规则处理。
## 材料价格波动时的调价方法
材料价格调整有两种模式:指数法适用于材料品种少用量大的工程,造价信息法适合房屋建筑工程。人工费变动按主管部门文件调整。
材料调价遵循"就近原则":投标价低于基准价时,涨幅超限按基准价调,跌幅超限按投标价调;投标价高于基准价时,跌幅超限按基准价调,涨幅超限按投标价调。
暂估价材料采购分两种情况:非招标材料由承包方采购后确认价格,必须招标的材料需重新招标定价。专业工程暂估价参照变更流程处理,招标费用包含在总报价中。
## 工程延误索赔的计算方式
不可抗力导致的损失分担规则:工程本身及第三方损失由发包方承担,人员伤亡各自负责,设备损坏由承包方承担。停工期间看管费用由发包方支付,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提前竣工奖励每天单独计算,总额不超过合同价5%。延误赔偿同样按日计算,最高不超过合同价5%。索赔费用包含人工、材料、设备、管理费、利息五部分,计算方法分实际费用法、总费用法、修正总费用法三种。
工期索赔需区分责任方,关键路径上的延误才能获赔。共同延误时按"初始责任方"原则处理:发包方责任可获工期费用双赔偿,客观原因只赔工期,承包方原因不赔偿。
## 现场签证与奖励条款处理要点
现场签证费用随进度款支付,提前奖励和延误赔款在结算时处理。签证工作有计日工单价的,只需确认数量;无单价的需列明所有费用明细。
工程量偏差超15%时的调价规则:增加部分单价调低,减少部分单价调高。具体计算公式分两种情况:
1. 实际量超过115%清单量时:超额部分用新单价
2. 实际量不足85%清单量时:全部用量用新单价
新单价确定方法:对比投标价与招标控制价,当偏差超过15%时,按控制价上下浮15%作为新单价。这个机制平衡了双方利益,既防止承包方暴利,也避免发包方过度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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