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开票不备注行吗
导读:
发票不写备注可以吗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发票备注栏不填是可以的呢,主要是对其他情况的说明才需要填的,如果没什么特别的情况,就不需要填写。
这个不是必须的,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发票备注当然可以不用填写,备注主要用于双方存在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就在备注中反映。
法律主观:运输服务发票备注栏不填不可以。因为填写发票有严格的规定,必须符合实际情况,备注栏需填写的内容都有明确规定,若没按要求填写则属不合规发票,不能作为抵扣凭证。
工程款发票备注栏必须填写吗?
1、建筑公司发票备注栏必须要写,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2、备注栏必须填写项目所在地的省市(区)县和项目名称,如果没有按照要求在备注栏注明以上事项,属于不合规发票。
3、因此,如果建筑业开具的全电子发票有备注栏,建筑服务业应该填写相应的建筑工程信息。而如果全电子发票没有备注栏,则无需填写备注信息。
4、必须填写,运输服务开具发票必须备注。备注栏填写: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提供建筑服务开具发票必须备注。
5、法律分析:备注栏必须填写项目所在地的省市(区)县和项目名称,如果没有按照要求在备注栏注明以上事项,属于不合规发票。
工程咨询费发票备注栏
差额开票功能开具的发票必须要有备注。通过差额开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备注栏要有“差额征税”的字样才是合规的发票提供建筑劳务开具发票必须备注。
备注栏必须填写项目所在地的省市(区)县和项目名称,如果没有按照要求在备注栏注明以上事项,属于不合规发票。
不需要在发票备注栏写上“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建筑劳务费发票备注是有要求的,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名称及项目名称。
以总包代发分包工资为例,分包在为总包开具建筑业发票的时候,在备注栏注明项目地址和项目名称后,也可以备注“其中含总包代分包方通过农民工工资专户代发工资***元”。
发票中其他咨询服务工程咨询服务费附码方法如下:打开开票软件,双击点击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点击新增商品,手动输入开票的项目内容,规格,单位,单价。点击正方形框选中本行,点击智能赋码。
房地产公司工程发票备注栏里没有备注能税前扣除吗
在项目地代开的发票没有备注土地增值税不可以扣除。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建筑服务发票“备注栏”没有注明服务发生地等信息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不可以计入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不得扣除。
可以抵扣,税收分类编码为建筑服务的发票必须备注项目名称 施工地点,否则不能入帐。材料发票没要求备注,但是建筑业要求分项目核算,也就是A项目取得的成本发票只能放在A项目入帐抵扣,不能放入B项目入帐抵扣。
如果,没有按照要求在备注栏注明以上事项,属于不合规发票,企业可能面临不能抵扣进项税、不得计入成本费用,作为税前扣除凭据的风险。
建筑公司发票备注栏可以不写吗
建筑行业工程发票备注栏必须填写。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从2007年2月1日起,凡从事建筑业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收取工程款项时,必须开具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建筑业发票》。
必须填写,运输服务开具发票必须备注。备注栏填写: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提供建筑服务开具发票必须备注。
法律主观:运输服务发票备注栏不填不可以。因为填写发票有严格的规定,必须符合实际情况,备注栏需填写的内容都有明确规定,若没按要求填写则属不合规发票,不能作为抵扣凭证。
因此,如果建筑业开具的全电子发票有备注栏,建筑服务业应该填写相应的建筑工程信息。而如果全电子发票没有备注栏,则无需填写备注信息。